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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关于开展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奖励申报的通知
栏目: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发布时间:202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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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 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京技管发〔2025〕4号)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奖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奖励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联系电话:010-67881766、010-6788158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

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奖励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激发创新活力打造高精尖产业主阵地的若干意见》中第(七)条,实施研发投入激励计划,引导企业加大研发强度。持续引导企业面向长远发展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和内生动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更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对年度研发费用增长超过10%的企业,按照高出部分梯次给予支持。当年度研发费用增长介于10%至15%(含)之间时,按照高出部分的5%进行支持;若增长在15%至20%(含)之间,支持比例提升至10%;若增长超过20%,支持比例为15%。支持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二、申报事项

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亦庄新城225平方公里范围内依法经营;

(二)无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重大行政处罚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三)由经开区核定的2024年大中型规模以上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以下简称“大中型重点企业”)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的非大中型重点企业;

(四)2024年研发费用同比增长超过10%的企业。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研发费用增长介于10%至15%(含)之间时,按照高出部分的5%进行支持;若增长在15%至20%(含)之间,支持比例提升至10%;若增长超过20%,支持比例为15%。支持金额最高为300万元。

(二)对于无2023年研发费用数据的企业,增长率按100%计算;若企业2023年研发费用数据为0,对于非2024年新成立的企业,由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针对企业2023年研发费用情况开展实地核查。

(三)以企业2024年及2023年审计报告中研发费用数据为准;

(四)单家企业全年获得研发费用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保留1位小数,低于1万元不予兑现,不足千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1.2024年研发费用增长奖励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企业2024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6.企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若企业2023年研发费用数据为0,需提供说明文件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

(四)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五)公示: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六)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1日至2025年7月31日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联系电话:010-67881766、010-6788158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已在经开区享受其他研发费用相关奖励政策的企业,在申请本项政策时,采取“从优不重复”原则兑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