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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2025年度数据要素产业奖补项目申报启动
栏目:北京市 发布时间:2025-04-16

各相关单位

为推动朝阳区数据要素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据《朝阳区关于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中关村朝阳园管会(区科信局)现公开征集2025年度支持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次征集支持项目方向包括支持开展数据要素综合服务、数据要素流通交易、数据跨境、高质量数据集供给、数据应用场景开放、数据要素企业融资发展、开展数据要素标准创制等方向,项目支持条件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朝阳区关于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方案。具体支持内容如下:

项目编号2025-06支持开展数据要素综合服务。支持数据商、专业服务机构等聚焦数据要素交易流通,为企业提供包括数据治理、数据合规、数据托管、数据登记、数据评估、数据入表、数据交易、数据跨境等服务。根据数据商、专业服务机构服务成效,每年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编号2025-07-01支持数据产品登记、上架、交易、交易登记备案。支持企业通过位于朝阳区的数据交易平台开展数据产品上架、交易、数据跨境、数据资产金融创新等活动。对企业上架数据产品数量达到50个以上,或取得数据要素登记证书达到5个以上,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对企业在依法设立的数据交易机构进场数据交易的,按照其年度数据交易总规模的5%给予资金支持,对于企业进场进行数据交易登记备案的,按照其年度交易总规模的1%予以资金支持。上述项目同一企业年度支持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项目编号2025-07-02支持数据入表。首次实现数据资产入表,且入表金额大于50万元的,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编号2025-08支持数据跨境。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业务,对首次通过数据出境主管部门安全评估或标准合同备案、个人信息保护出境认证证书等方式实现数据合规出境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编号2025-13支持高质量数据集供给。支持企事业单位围绕智慧城市、金融、医疗健康、教育、消费等领域建设开放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等,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大模型和面向行业应用的大模型训练。根据数据规模、数据质量、更新频率和应用效果等,给予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

项目编号2025-14-01支持应用场景建设。支持围绕重点产业、智慧城市、医疗健康、商业、金融、文旅等领域开发高质量数据产品,落地高价值应用场景。对数据要素×典型应用案例、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按照不超过新技术、产品、服务、研发与建设投资额(不含土建)的30%给予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优先支持场景建设单位采购企业创新技术、产品、服务进行场景项目建设。

项目编号2025-14-02支持标杆解决方案。支持对技术创新性强、已在行业领域形成落地应用、具有典型行业示范作用的标杆解决方案予以支持,每项支持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项目编号2025-15支持数据要素企业融资发展。支持数据要素企业依托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等进行多渠道融资,对依托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数据托管等获得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私募债券等融资的数据要素企业,按照贷款金额或融资金额的2%给予贴息支持,按月计算,每家企业每年贴息额度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连续申请银行贷款贴息、单笔贷款贴息或创新融资补助、单笔融资贴息一般均不超过两年。

项目编号2025-16支持开展数据要素标准创制。支持开展数据要素关键领域标准制定。综合企业上一年度参与标准起草及起草过程中发挥作用情况,对主导制定国家、北京市、行业标准的,分别按照单项最高100万元、40万元、20万元给予资金支持。同一单位所获支持总额不超过200万元。鼓励企业主导或积极参与数据要素关键领域国际标准制订或国际标准互认,参照国家标准给予支持。

二、支持对象

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规范经营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符合朝阳区发展定位的数据要素产业创新企业,以及服务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5月7日,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报材料要求

根据申报项目类别提交相应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材料。

1.电子版材料:扫描件及word版各一份,保存在以单位名称命名的文件夹里压缩打包发送。同时发送附件4-2025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扫描件。

2.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A4胶订(用浅色封面纸,单本材料厚度不超过5厘米),从头到尾编写页码,加盖骑缝章;项目申报书须由法定代表人在指定位置签字(或人名章)并加盖法人章;项目申报书封面、项目申报书首页、营业执照复印件等重要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

附件4-2025年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问卷请加盖公章,无需装订,单独提交。

企业所有材料将不予退回。

(三)材料报送方式

电子版材料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朝阳区关于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项目进行申报。

纸质材料报于4月27日至5月7日工作日送至中关村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产业促进一处(朝阳区望京东路8号锐创国际中心A座215室),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00。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杨沫涵,64713350

张书博,18810090893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应仔细阅读征集通知和附件-2025年《朝阳区关于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实施方案的有关条件及要求,并按要求准备、填写、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全部材料的,或线上和线下提交材料相关内容不一致的,所申报项目将不能进入评审环节。

(二)申报单位应保证提交的项目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做出承诺并对此承担法律责任,项目申报内容不得涉及安全保密信息。

(三)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申报本政策项目: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里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处理完成相关情况。

2.信用中国及信用中国(北京)网站里企业有严重负面信息或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及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里企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中关村科技园区朝阳园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

朝阳区关于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


日期:2024-05-29 10:11 来源:朝阳园管委会(区科信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进一步加快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抢抓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机遇,推动朝阳区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特制定本政策措施。

第二条 本办法支持对象包括在朝阳区注册、纳税、纳统的数据要素产业企业(一般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科技企业提供应用场景的建设单位,符合朝阳区发展定位的数据要素产业创新企业,以及服务于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的科研机构、社会组织、创业服务机构、园区投资建设或运营单位等创新主体。

第三条 朝阳区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数据要素产业创新发展,并按照年度预算安排执行。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标准

第四条 支持建设国家级大数据交易所。支持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提升能级,建立完善的国家数据流通交易规则体系。

第五条 支持建设数据要素基础设施。对平台建设投入,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资金补贴。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平台,可给予平台运营单位每年最高500万元资金补贴。

第六条 支持开展数据要素综合服务。支持数据商、专业服务机构等聚焦数据要素交易流通,每年可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资金支持。

第七条 支持数据要素流通交易。对企业上架数据产品、数据要素登记、首次数据资产入表、数据进场交易等,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

第八条 支持数据跨境。鼓励企业开展数据跨境流动业务,对首次实现数据合规出境的企业,给予50万元资金奖励。

第九条 支持建设落地重大创新平台和行业组织。对落地的科研中心、重点实验室、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平台、联合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和行业协会组织,可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支持。

第十条 支持数据要素重大产业项目落地。对重大项目可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落地奖励。对产业重大功能平台的,可给予连续五年、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落地奖励。

第十一条 支持数据产业集聚园区与孵化平台建设。对园区入驻企业,给予稳定经营奖励。对公共服务设施,对建设成本的50%给予补贴支持。支持园区运营机构为入驻企业开展创业辅导、场景对接、产业链融通创新等专业服务,给予最高不200万元奖励支持。

第十二条 支持数据要素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每年制定重点研发课题项目并组织开展揭榜挂帅,单个技术研发项目最高支持不超过1000万元。

第十三条 支持高质量数据集供给。对企事业单位建设、开放高质量数据集、语料库等,最高给予2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四条 支持数据应用场景开放。对数据要素×典型应用案例、应用场景建设项目,最高给予500万元资金奖励。对标杆解决方案每项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第十五条 支持数据要素企业融资发展。对依托数据资产、数据知识产权、数据托管等进行融资企业,每年给予贴息额度最高200万元。

第十六条 支持开展数据要素标准创制。对主导制定国家、北京市、行业标准的,给予奖励,同一单位所获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十七条 支持举办具有影响力的重大活动。支持搭建产业链专业合作交流平台,吸引带动各类数据要素创新资源落地发展。可按照活动发生费用50%的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资金支持。

第十八条 支持数据要素人才发展。加大数据要素人才引进力度、优先给予人才认定、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等人才服务,推荐申报国家和北京市级荣誉称号。鼓励人才参加凤凰人才、国际人才创业大会(ITEC大赛)、数字经济创新大赛等活动。支持企业与院校加大产学研协同人才培养力度,构建复合型数据服务人才联合培养机制。

第十九条 对支撑朝阳区数据要素产业发展起到关键作用的重大项目,经区政府研究予以综合政策支持。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本措施由朝阳园管委会(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