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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怀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栏目:怀柔区 发布时间:2024-05-23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区政府部门:

  现将《2024年怀柔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怀柔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23日    



北京市怀柔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深化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发挥政务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制定本要点。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过程推进政务公开,全流程优化政策服务,全链条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全环节夯实工作基础,推动公开工作模式从“整体推进”向“高效协同”转变。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推进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做好京津冀协同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内需优化供给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做好打造“北京服务”营商环境品牌、持续深化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民营经济等重点领域改革措施的发布解读。(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依职责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持续推进高精尖产业发展、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重点做好高精尖产业体系构建、未来产业培育、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等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区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3.围绕“两区”建设、培育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等方面做好信息公开。重点做好“两区”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一圈一策”深化商圈品质提升行动,商业步行街、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首店首发引进、北京老字号品牌建设等方面政策信息的发布解读。(区商务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4.做好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一体化综合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阶段性政策措施和成果。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做好审批制度改革、高效办成“一件事”和“一业一证”集成服务改革、智慧城市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市场监管局、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5.做好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战略科技力量整体效能提升、科技体制改革攻坚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区科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二)围绕城市精细化治理推进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6.加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政策解读,及时发布老旧小区改造和加装电梯成果典型案例。加强房屋租赁政策宣传解读,做好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及时发布保障性住房建设、提升物业和房屋安全管理、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强工程建设和管理等方面政策信息。(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7.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区域环境整治提升、背街小巷环境精细化治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和运行突出问题攻坚执法检查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8.做好推动全域森林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文化建设等方面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建设花园城市示范项目、小微绿地及口袋公园进展情况。(区园林绿化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9.及时发布本区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阶段性进展信息,持续做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怀柔水库、主要河流月度水质状况等信息公开。(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三)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0.加强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险待遇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超转人员服务管理、就业服务专项招聘活动、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认定结果、创业创新大赛等信息。持续做好本区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积分落户及京津冀人力资源服务区域协同地方标准等方面信息公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1.持续推进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社会救助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数量和资金支出情况,临时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人次数和资金支出情况。(区民政局、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2.做好重点工程、人才队伍建设、医院周边交通治理、紧密医联体建设、安宁疗护等卫生健康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做好普惠托育体系建设、学科类机构常态化监管、民办教育规范发展等信息公开。(区卫生健康委、区教委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3.加强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监管和医保移动支付工作等信息的发布。(区医保局、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4.做好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和种粮补贴政策、深入实施蔬菜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发展富民乡村产业、做好“土特产”文章、强化农业科技创新和装备支撑、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等方面政策信息。(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5.做好“怀柔特色”文旅活动信息公开。推进市民系列文化活动、促进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信息公开。做好文物腾退修缮和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信息公开,持续发布重点工作阶段性成果信息。(区文化和旅游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6.持续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移交安置、就业扶持、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等方面信息公开。(区退役军人局、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四)围绕政府自身建设推进政府信息专题公开

  17.强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优化完善公开内容形式,提高规范性可读性,便于公众理解监督。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推进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做好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情况公开。持续优化“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专栏。(区财政局、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8.“及时公开执法、司法、普法以及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成果,做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方面信息公开。”(区司法局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19.按季度向社会公开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执行情况。结合机构改革最新情况做好权责清单动态更新,并在区政府网站集中规范发布。(区政府办公室、区编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提升政策服务质效

  (一)政策意见征集

  20.强化群众企业参与政策制定机制,对于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广泛开展政策需求征集工作,主动问计求策,汇集公众需求意见建议,增强政策有效性。(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1.在政策草案形成后,应优先通过政府网站政策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报纸报刊、广播电视等渠道,扩大政策意见征集的知晓面和参与度。(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二)政策制定审核

  22.严格执行北京市政策性文件制定要求。政策制定时应从群众企业使用政策角度认真研究,根据宏观规划、计划方案、兑现办事等类型编制政策内容,确保政策的可操作性。宏观规划、计划方案类政策原则上不再另行出台配套细则,确需出台配套细则的,应当与政策同步制定、同步发布。(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3.做好政策前置审核工作。政策发布前,政策制定部门应按要求开展“制定标准性、公开合规性、解读规范性、兑现操作性、测算必要性”等审核工作。多部门联合印发的政策,由牵头部门会同其他起草部门开展政策审核。未按要求审核的政策不得发布实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政府办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4.健全政策动态清理工作机制。梳理本单位政策清单,适时开展政策有效性集中确认和失效政策标注工作,并同步在政府网站更新,提升政策集中公开的质量实效。(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政策发布解读

  25.集中规范发布政策。将政府网站作为政策发布的第一平台,按照政府网站最新政策视图管理要求,在区政府网站“政策文件”栏目集中发布政策,以便北京市政策服务平台(“京策”)及时全量汇聚政策,搭建统一权威的政策数据库。(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6.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原则,加强对宏观规划、计划方案、兑现办事等政策的分类解读,结合政策内容,注重解读政策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创新特点、专有名词、涉及范围、执行标准、注意事项、新旧政策差异等。丰富政策解读形式,鼓励通过简明问答、一图读懂、视频音频等群众企业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形象化、通俗化解读,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平台加强政策的发布和解读。(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7.做好政策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压实主体责任。政策发布前,应充分评估可能产生的舆情风险;政策发布后,要加强监测预警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四)政策兑现评价

  28.建立政策兑现事项报送机制。各部门、各镇乡街道发布涉及财政资金的惠企政策时,应按要求进行标签化处理,明确政策核心要素,同步报送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确保全区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惠企政策集中兑现、一站式申报。(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29.依托全市统一的政策标签库,细化政策适用对象,建立政策标签体系,强化与各类企业服务平台、企业协会商会、社会咨询机构、第三方政策咨询平台等联络协作机制,不断扩大政策服务覆盖面。(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30.配合做好政策效果评价应用工作。发展改革、科技、经济信息化、人力社保、商务、市场等政策服务重点区级部门应结合本单位政策在北京市政策服务平台(“京策”)的应用情况开展政策评估分析,全面掌握政策落地情况,并适时转化为调整政策制定的措施。(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加强政务公开能力建设

  (一)强化政务公开平台智能集约

  31.全力配合“京策”平台建设工作,推动我区政策全量数据汇聚、平台融合贯通,规范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2.强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服务能力。围绕提升群众企业使用感受,发挥多渠道服务优势,推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协同互补、一体化服务。加强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府对外联系电话一体化监管,推动检查指标数据实时监测。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33.强化政府公报应用。发挥好政府公报权威发布和标准文本作用,推动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公报统一刊登。(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34.强化区政务中心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提高大厅政策咨询服务水平,设置政策咨询窗口,更好解答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二)优化政企政民互动渠道

  35.常态化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围绕群众企业热点政策需求,邀请政策制定人讲明讲透政策重点,制作简明扼要、轻松易懂的政策短视频,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专栏发布,供公众随时下载查看。(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36.鼓励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政府会议开放、“政务开放日”“基层治理公开议事”等活动,设置答疑、座谈、问卷调查等环节,让公众体验政府工作、开展交流互动、收集意见建议,有序引导公众参与城市管理和基层治理。(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区政府办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37.强化政策咨询解答。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政策服务综合窗口建设,持续提升窗口咨询服务水平。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标准

  38.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39.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集中、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确保申请渠道畅通,法定答复时限准确。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在线服务水平,推广电子印章网页答复应用。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报备管理,强化业务统筹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败诉、纠错率。(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0月)

  40.强化政务公开全清单管理。依据法律法规规章、行业主管部门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务公开全清单。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要对政务公开全清单做相应调整,确保清单事项完整。(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四)加强政务公开组织保障

  41.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作用,定期研究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疑难问题。(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42.强化队伍建设及培训。各部门要强化队伍建设,明确负责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的工作部门,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通过集中授课、业务研讨、线上答疑等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43.强化任务落实及监督考核。本工作要点印发后,各部门、各镇乡、街道要根据要点任务要求,细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年终上报要点落实情况,区政府将政务公开和政策服务重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区政府办、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牵头、各部门、各镇乡街负责落实,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一图读懂 https://www.bjhr.gov.cn/zwgk/zcjd2024/202407/t20240708_37410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