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怀柔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怀人社发〔2025〕14号),现开展相关项目申报工作。
一、申报方向
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支持企业招用户籍劳动力、支持加强零工群体保障力度、支持实习见习实训基地创建、支持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支持围绕产业开展项目制培训、支持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支持举办职业技能竞赛、支持打造“怀柔技艺”品牌、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十个方向。
二、申报时间与流程
申报时间为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申报时间见下表),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可在申报期内按照申报事项要求,填报相关申请表并提供相对应材料进行申报,纸质版按照申请要求报送至人力社保局相关科室。
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申报进行申请。
政策条款 | 申报时间 |
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
支持企业招用户籍劳动力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支持加强零工群体保障力度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支持实习见习实训基地创建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支持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支持围绕产业开展项目制培训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支持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支持举办职业技能竞赛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5年11月15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1月15日 |
支持打造“怀柔技艺”品牌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 本通知发布之日至2025年9月30日;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 |
三、其他事项
项目单位应接受区人力社保局跟踪检查和绩效监督。若存在隐报、瞒报和弄虚作假或违背承诺事项等行为,区人力社保局有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并追回资金,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
四、政策咨询联系人
政策条款 | 受理科室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支持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 劳服中心 | 王娜 | 010-89683590 |
支持企业招用户籍劳动力 | 劳服中心 | 王娜 | 010-89683590 |
支持加强零工群体保障力度 | 就业促进科 | 贺思博 | 010-89687107 |
支持实习见习实训基地创建 | 市场监测科 | 王博辉 | 010-89687136 |
支持城乡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李洋 | 010-69649104 |
支持围绕产业开展项目制培训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李洋 | 010-69649104 |
支持开展技能人才等级认定 | 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郅倩 | 010-89686020 |
支持举办职业技能竞赛 | 人力资源考试中心 | 郅倩 | 010-89686020 |
支持打造“怀柔技艺”品牌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佟鑫 | 010-69649104 |
支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 | 职业能力建设科 | 佟鑫 | 010-69649104 |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