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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关村西城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科创十条”第三条第二款)申报的通知
栏目:西城区 发布时间:2023-03-29

西城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行规发〔2021〕1号)(简称“科创十条”,见附件1),现启动2022年度中关村西城园“科创十条”第三条第(二)款政策兑现工作。本次申报特指符合“科创十条”第三条第(二)款政策的企业,仅受理此条款政策申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政策


(一)于政策兑现年度新迁入西城区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政策兑现年度内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西城区内企业,且在政策申报年度第一季度前通过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给予3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分三年拨付,每年拨付10万元。


(二)首次获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后连续再申请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在上一轮资格有效期内连续三年按时填报《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情况报表》的,可享受一次性5万元奖励。


二、申报说明


1.奖励政策(一)的支持对象为2022年新迁入西城区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内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西城区内企业,且在2023年第一季度前通过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备案。2020年度、2021年度已申报奖励政策(一)的并获得资金支持的企业无需重复申报,经审核无误后会自动拨付支持资金。


2.奖励政策(二)的支持对象为2020年及以后年度首次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有效期3年)并于2023年及以后年度连续再申请取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企业。此奖励政策将于2024年开启兑现。


三、申报时间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4月7日。


四、申报要求及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企业须为2022年度至今均在有效期内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


(二)为便于企业申报,本次采用线上申报方式,暂不收取企业纸质材料,但企业必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完备、真实、有效,留存备查。请各企业严格按照以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提供的材料须字迹清晰、签章完备无遮挡):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政策兑现申请书(见附件2),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企业2022年度税收完税证明和2023年度第一季度税收完税证明(加盖公章)


4.第三条第(二)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汇总表(加盖公章,见附件3)


5.承诺函(见附件4),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企业有名称变更需提交名称变更通知书(加盖公章)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请各企业于2023年4月7日17点前,将以上申报材料以PDF格式(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汇总表Excel格式原件)打包发送至西城园管委会创新科邮箱:xcycxc@bjxch.gov.cn,申报材料文件顺序须与上述所列材料顺序一致,并将邮件命名为“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政策+公司全称”(邮件发送后未收到自动回复邮件的企业请来电向我们再次确认),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第三条第(二)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汇总表中联系人信息以及企业账号信息请务必真实准确。申报过程中请表里的联系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避免因无法联系、消息未及时查收、账号信息有误等问题影响政策兑现。


2.申报企业请密切关注西城园管委会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关村西城园”,园区相关通知、信息、政策、科技动态均会在公众号发布。


六、联系方式


1.“科创十条”其他政策条款请咨询中关村西城园管委会产业科68336191、82205552


2.对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有疑问的请咨询中关村西城园管委会创新科68336192、82205556、822055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15-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行规发〔2021〕1号)


附件2.政策兑现申请书


附件3.第三条第(二)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汇总表


附件4.承诺函

附件1.《北京市西城区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自主创新若干规定》(西行规发〔2021〕1号).pdf

附件2.政策兑现申请书.docx

附件3.第三条第(二)款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汇总表.xlsx

附件4.承诺函.docx




中关村科技园区西城园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