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降低试点企业资金投入压力,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等文件要求,我局牵头会同区财政局对《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昌平区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pdf
北京市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