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人才十条”2.0+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交流活动资助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自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0日期间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申报详情
详见附件《2025年交流活动资助办事指南》或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项目申报”页面。
三、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人才窗口”,联系电话:010-678866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联系电话:010-67881766、010-6788158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2025年7月29日
附件
2025年交流活动资助办事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中共北京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做好“人才十条”2.0+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京开组〔2025〕3号)第8条:交流合作支持。对企业、社会组织等作为主要举办或承办单位,在经开区组织开展省部级以上论坛、峰会、展会等活动的,按照活动成本的50%给予支持,国际活动最高资助100万元,国内活动最高资助50万元。
二、申报事项
2025年交流活动资助
三、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应同时符合以下各项条件:
(一)政策申报主体应在亦庄新城范围内依法经营,近三年(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无重大行政处罚公示信息和刑事犯罪记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二)活动类型包括(满足其中之一):
1.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地方省级机关指导或挂名,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等活动。
2.由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内设机构(部门)指导或挂名,以上机构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等活动。
3.由民政系统、省部级机关或内设机构(部门)批复的学会、协会、联盟等技术团体组织召开,省部级机关或内设机构(部门)有关人员参加的,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等活动。
4.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才分类目录》中“亦城顶尖人才”出席参加的,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等活动。
5.由经开区管委会作为指导单位,行业主管负责同志参加的,在经开区举办高精尖产业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等活动。
6.活动举办时,两国以上外籍专家出席并致辞或参加、参展外资企业不少于总数的20%,可以认定为国际活动。
(三)对经开区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带动作用。产业论坛、峰会、展会、赛事围绕高精尖产业发展,符合经开区产业发展方向,活动规模不少于100人。
(四)邀请具有较强行业影响力,且为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或地方省级机关认定的院士、专家或学者,参加其业务领域相关活动并致辞的嘉宾人数不少于5人。
(五)有不少于10家地方级别媒体或行业专业媒体进行活动报道。
(六)活动举办日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支持内容及标准
(一)对企业作为主要举办或者承办单位,在经开区组织开展省部级以上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等活动的,按照活动成本的50%给予支持,国际活动最高资助100万元,国内活动最高资助50万元。
(二)补贴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不足万元部分舍去。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交流活动资助申报表,在线填写;
2.企业营业执照,选取电子证照;
3.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签字/章,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4.银行账户信息,下载模板填写,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5.举办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的终版活动方案,加盖公章,彩色扫描上传;
6.举办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的证明材料:包括活动指导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红头文件、政府批示、宣传背板、海报或者报道等)、出席人员及相关资格、职称等证明材料(职业证书,院士、副高等荣誉证书)、活动照片(至少4张,其中必须包括专家致辞照片)、签到表(需标记区分:参会人员、参会专家、参会媒体等)、新闻报道、活动报告总结等,国际活动还需提供外籍人员护照、外资企业需提供企业股权占比情况/外资企业证明文件等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7.举办论坛、峰会、展会、赛事的费用材料,包括委托协议或合同、费用支出明细及对应发票、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赋码有效的活动专项审计报告原件;多地联合活动请单独列支申报企业北京举办部分费用,进行单独审计,原件彩色扫描上传。
(二)打印纸质材料要求:
收到打印纸质材料短信通知后,在3个工作日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全套申报材料进行打印,一式一份有序装订(整本首页、骑缝盖章),其中银行账户信息无需装订,加盖公章,一并递交至受理窗口。
六、办理程序
(一)网上申报:通过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或经开区官网“政策兑现”栏目(zcdx.kfqgw.beijing.gov.cn)进入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进行项目申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初审:经开区营商环境建设局对申报主体提交的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告知申报主体补齐补正。
(三)审核:经开区人才窗口、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核。由各相关产业局通过调研、电话、实地走访等形式,对活动开展真实性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核实情况说明。
(四)线下受理:申报主体在规定期间内从平台下载带水印的申报材料进行打印,并前往政务服务大厅“人才窗口”提交材料,工作人员核验,与网上提交材料一致的,予以收件;不符合的,当场告知补正要求。
(五)专家评审: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组织专家线下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后将结果上传到系统。
(六)确定扶持结果: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拟定兑现扶持奖励金额。
(七)公示: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通过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对审核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公示。
(八)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完成资金拨付。
七、主责部门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
八、受理窗口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源街4号政务服务大厅“人才窗口”
九、申报时间
2025年7月30日至2025年8月20日
十、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政策申报”窗口,联系电话:010-67857687;010-67857878转4,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经开区政务服务大厅“人才窗口”,联系电话:010-67886661,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经开区科技和产业促进局,联系电话:010-67881766、010-6788158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67857638,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十一、收费标准
不收费
十二、特别说明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