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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商务局关于申报2022年度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的通知
栏目:怀柔区 发布时间:2022-07-01

各相关单位:

  根据《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怀政办发〔2019〕26号)规定,结合我区重点商务工作,现将申报2022年度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

  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择优支持商业服务业企业建设便民商业服务业网点、品牌引进和品质提升等方面,支持范围包括经营设备采买、经营环境改造、房屋租金补贴、品牌引入奖励等。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在怀柔区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登记等手续,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怀柔区行政区域内;

  (二)项目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四)申报项目能够按计划实施;

  (五)已获得或将获得其他政府部门补贴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同一项目申报不同支持方向除外。(其中对于规范提升的便民商业服务业网点,自项目申报之日起三年之内未享受过政府部门补贴奖励资金)。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3);

  (二)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附件4);

  (三)项目投资相关证明材料;

  (四)项目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资金使用承诺书(附件5);

  (六)其他与项目建设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或改造前后的对比图片、文件等资料)。

  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有明确材料要求的还应一并提供。项目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四、申报时限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于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31日之间申报项目建设计划表(附件2),区商务局将根据申报项目内容择优予以支持。已申报项目计划的企业,应在全部项目建成并开业后,于2022年9月23日前报送申请材料。  

  五、工作要求

  (一)各项目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保证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合规、建设资金及时落实到位、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并向区商务局做出书面承诺;

  (二)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的项目申报单位,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且三年内不得申报专项资金支持;

  (三)获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申报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监督检查、审计等工作。

  六、其他事项

  区商务局对本通知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聪聪;联系电话:69646108;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

  附件:1.项目申报指南

  2.项目建设计划表

  3.项目资金申请表

  4.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5.资金使用承诺书

  6.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柔区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怀政办发[2019]26号

怀柔区商务局

2022年6月30日

附件:

项目申报指南

项目申报指南.doc

项目建设计划表

项目建设计划表.xls

项目资金申请表

项目资金申请表.xls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

项目已发生费用明细表.xls

资金使用承诺书

资金使用承诺书.doc

附件6 怀政办发[2019]26

附件6 怀政办发[2019]26.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