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一、项目名称
朝阳区第三届“凤鸣计划”企业评选项目评审
二、项目内容
协助开展朝阳区第三届“凤鸣计划”企业评选项目评审工作,主要负责协助开展项目征集、材料初审、项目评审、出具评审报告等工作。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的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较强的专业素质及完备的专业队伍,团队的人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
(三)提交完整的工作成果,成果所有权属于委托单位,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或出版。
四、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自行从朝阳区政府网站下载《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二)申报单位请于2023年4月26日前,将《申报书》直接报送至朝阳区发改委(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1409室);
(三)朝阳区发改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筛选后,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比选,项目申报金额不超过3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090625
相关附件:项目申报书.docx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23日